对象:
1、除主办方以外的测控及仪器仪表专业、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类、工业自动化类等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因不同院校专业名称不统一,故此处不做硬性规定);
2、科研院所技术人员;
3、企业技术研发人员;
要求:
1、竞赛申请人应主动提供参赛人员的详细资料,以便主办单位审核。
2、主办单位在参赛者参赛期间都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用于确保申请人具备参赛资格的任何文件或资料。
3、申请人不得接受其他不具备参赛资格者的协助或帮助,如有疑问须事先向主办单位确认。一旦确认不具备参赛资格,即使已经提交参赛作品或者得奖者,立即宣布无效,同时必须返还所有物品(包括接受的芯片及其他零部件或与其等价的现金)或奖金(品),并赔偿主办单位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